用法律帮助别人 用服务快乐自己
2017-08-25 12:18:00 来源:江苏文明网
人物简介:何春涛,1950年4月出生,中共党员,扬州市邗江区竹西街道安平社区居民。
事迹简介:2004年,他成为安平社区为劳动争议调解员、义务法律顾问。十三年如一日,不辞辛劳、锐意进取、默默奉献,先后受理各类案件近千起,帮助调解居民纠纷数百起,维权金额达千万元。先后获得“全国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”、“江苏省十大法治人物”、“江苏省最美人民调解员”、“江苏省优秀社区志愿者”、“扬州市优秀志愿者”等多项荣誉称号。
正文
何春涛是扬州知名度较高的“草根律师”。上个世纪90年代,他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与所在单位打了一场官司,从此迷上了法律,系统消化了《民法通则》、《法学概论》、《中国立法思想》等,认真阅读了《合同法》、《居委会组织法》、《物权法》、《侵权责任法》等,逐渐掌握了“以法论事非、仗义辩曲直”的本领。伴随着依法治国的进程,何春涛切身体会到,许多居民由于缺少法律知识,自身合法权益常常无端的受到侵害,自己虽不能成为正义凛然的包公和明察秋毫的狄仁杰,但完全可以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他人排忧解难,谱写乐于助人的时代新篇。
2004年,他主动来到社区,担任义务法律顾问,不仅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,还积极调解民事纠纷,为居民维权,他在全市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“扬州市邗江区安平春涛工作室”,今年,由在原“春涛工作室”基础上升级改造成扬州市首家公益性法律服务社会组织--春涛法律服务中心,专门无偿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,先后受理近千起案件、调解数百起纠纷,维权金额达千万元。成为居民心目中的一位“草根律师”。如今,他在安平社区是“名人”。从刚开始被居民叫着“何律师”到现在的亲切地称为“何老师”,不仅是对他的尊重,更是他工作成果的反映:为保护扬州文化遗产,他“重走扬州教案旧址”。为维护居民合法权益,他“为居民代理状告开发商”。为顺利解决居民纠纷,他在别人的婆媳之间“苦口婆心”。为维护人生命的尊严,他更是为“醉酒致死人命案”秉灯夜烛。据统计,2010年到2017年5月,受理案件1027件。仅2017年1月到5月,接收案件就122件。
“春涛法律工作室”,在安平社区是居民的“集散地”,更是矛盾化解的“融化剂”。从刚开始时的“单一案件受理”到现在的“综合服务”,他志愿服务范围也由原来的调解居民纠纷扩大到现在包括医患矛盾、交通事故、劳动争议、人身伤害、经济纠纷、夫妻关系、家庭关系、邻里矛盾、子女抚养、老人赡养等十几项。从刚开始时的“一个人战斗”到现在的“团队战斗”,他的志愿服务力量日益壮大。目前,不仅成立了春涛法律工作室,还组建了安平社区法律志愿服务队,并拥有100多人志愿者。在安平社区,“有矛盾,到工作室,找何老师”,已成为居民群众解决问题的习惯性思维模式。在他的志愿精神的感染下,“志愿服务”越来越成为安平居民的一种“生活风尚”。
“春涛法律服务中心”,是扬州市首家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,更是是贯彻落实中央、省有关律师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具体举措。目前,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6名,包括6名法治志愿者、5名驻点律师、5名专家律师,为居民提供一站式、综合性法律志愿服务。从“一个室”到现在的“一个中心”,他的法律志愿服务越来越得到上级组织、居民以及社会的认可和尊重。春涛法律服务中心将名人效应与律师的专业优势结合起来,与政法机关职能机制结合起来,形成嫁接和互补格局,取得更大更优的工作效果。从“一个人”到现在的“一个机制”,他的志愿服务找到了一条化解涉法涉诉疑难案件的有效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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